苏州高新区自来水价目表
发布时间: 2021-06-21 浏览次数:6138次
苏州高新区自来水价目表
用户分类 | 基本水价(元/m³) | 水资源费 (元/m³) | 污水处理费(元/m³) | 总水价 (元/m³) | |
居民生活用水 | 第一阶梯户均年用水量 0-216m³(含) | 1.86 | 0.2 | 1.35 | 3.41 |
第二阶梯户均年用水量 216-300m³(含) | 2.79 | 0.2 | 1.35 | 4.34 | |
第三阶梯户均年用水量300m³以上 | 5.58 | 0.2 | 1.35 | 7.13 | |
非居民生活用水 | 普通用水 | 2.16 | 0.2 | 1.75 | 4.11 |
特种行业用水 | 3.16 | 0.2 | 2.02 | 5.38 | |
环保红色企业用水 | 2.16 | 0.2 | 2.35 | 4.71 | |
环保黑色企业用水 | 2.16 | 0.2 | 2.75 | 5.11 | |
D类工业企业用水 | 2.16 | 0.2 | 2.28 | 4.64 |
说明:1.来源于苏高经价字(2017)2号《关于取消苏州高新区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
公用事业附加费的通知》文件。
2.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总表用户和学校、福利院、养老院、社区服务设施
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,按每立方米3.46元执行。
3.特种行业是指洗浴、洗车、足浴、啤酒饮料纯净水等高消耗行业用水用户。
4.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的重污染行业(化工、医药、钢铁、印染、造纸、电镀
等)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加价收取污水处理费。
5.限制发展的D类工业企业按照苏高新管(2018)249号《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
州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差别化价格政策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现
行价格基础上加价收取污水处理费。